碳交易、碳中和、碳达峰……科技圈流行的这些词都是什么意思?
碳交易是将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商品进行交易。
具体来说,这一模式主要鼓励减排成本低的企业超额减排,将富余的碳排放配额通过交易的方式出售给减排成本高、无法达到碳排放要求的企业,从而帮助后者达到减排要求,降低社会碳排放的总成本。
中环联合认证中心高级工程师刘清芝在一次活动中分享了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碳市场数据质量保障体系以及对未来碳排放数据质量保障的思考。
目前,仍有大量的企业正在面临着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的碳排放数据库的难题。
另外,政府端的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也需要通过数字模型,去建立大数据的分析预警监管系统并管理碳排放数据。
在她看来,碳排放数据并不存在孤岛效应,我们需要利用数据化、智能化的方案去管理企业的碳排放数据,面向企业和政府提供数据治理服务将是潜在的增长点。
01 什么是碳排放权交易?
第一个是理解碳排放权交易。
当下,碳排放数据已经成为类似土地、人口、技术的生产要素,足以引起重视并进行风险管控。
碳排放数据最重要的应用场景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双碳目标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国务院即将发布全国碳达峰、碳中和总体行动方案,在这个方案中,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操作是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这一市场化机制。
在政府的主导之下为重点空白单位分配相关的碳排放许可又叫「碳排放配额」。
如果企业之间有「碳排放配额」,企业之间就可以进行排放权益的交易。
什么叫碳排放权?
碳排放权是一个企业或组织向大气当中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
就我们国家而言,碳排放权相当于碳排放的许可,也叫排放配额。
因为它本质上是一种环境权益的许可,所以它具有很强的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是需要整个国家从治理体系上给予相关支持的。
市场属性是企业或组织需要投入来需要考虑的。
为什么要做碳排放权这样一个权属界定?
碳排放是具有一定外部性的。
对于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的排放主体和消费者而言,他们当前的压力是不那么明显的,并且需要一定时间尺度和反应之后,这些社会主体才会对碳排放有一些直观的感受。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经济手段来将碳排放量量化、资产化,同时通过市场经济,它需要来对生产消费成本产生直接的影响,这就是目前的碳排放权它出台的一个政策背景。
排放权现在主要被发放给了重点排放单位。
按我们国家目前的界定是八大行业内每年年度碳排放量达到2万吨二氧化碳以上的重点行业。目前全国初步估计大概是7000~8000家左右。
7月16号首批重点行业企业已经启动了线上碳排放权交易。
但是关于未来碳排放权未来的走向、是否持续保持碳排放配额制度、管控的对象是否只限于这7000~8000家的重点排放单位等,可能都是不一定的。
随着我们国家对碳排放治理能力的逐步的提升,也许我们未来会走向碳税,可能类似于像澳大利亚等等国家或者地区开展的碳排放治理工作一样。
02 用数字化、智能化,为碳排放数据质量搭建保护伞
我们国家目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制度体系上也有新进展:
第一个是即将出台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目前已经被列入到司法部今年必出台的法制、法规目录和清单范围之内。
第二个是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这是由生态环境部在2021年1月份对社会发布的。
在这之前国家发改委在2017年12月份也发布过一个这样的类似的办法。
这次是当气候变化管理职能再转移到生态环境部以后,再重新根据生态环境部自己的管理特点和管理需求而发布的。
碳排放数据它不是孤立的,它没有孤岛效应。
无论是从供应链的角度来看,还是从产业链价值链和产业链的角度来看,碳排放数据都是流动的。
从目前来看,我们国家已经是建立了市级的数据碳市场的这样一个特定情景下的重点排放单位的数据的指控体系。
第一部分是企业内控。
这些重点排放单位是碳账户场景下的责任主体,应该对自己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部分是记录保存。
这些重点排放单位需要对碳排放相关的原始记录和管理至少5年。
在我们实际的这种工作过程当中,这些重点排放单位已经至少报送8年的数据。
从2018年到2020年这样的所有的这些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数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都是有的。
但从实际应用过程或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相对个体的独立的企业在数据管控能力上还是相对比较差的。
如果能够实现信息化和智能化的话,这些数据将可以保存足够长的时间,以避免企业出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
第三个是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政府职能部门做社会治理时最重要的手段。
通过这种信用监管或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管,来共同强化企业守法和信息公开。
当然信息公开的前提是,一定要有智能化和信息化的数据管理系统,否则的话公开信息可能出现误差。
另外,To G的政府治理服务也是潜在的增长点。
对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而言,它的主体责任是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的核查,而且要形成核查结果,作为企业配额清缴的依据。
省厅、省生态环境厅要保存核查的全过程资料,尽管我们目前的部令里面对省厅保存资料的年限是没有做出明确的要求的,但是我相信如果企业是保存5年,省厅至少也是要保存5年的。
如果未来我们能够用数据数字技术来帮助省厅去管理这些技术服务机构的话,可以起到事倍事半功倍的效果。
另外,省厅也会要面临信息公开的问题。
整个重点排放单位的碳账户或者碳数据信息也会面临要向社会公开的问题。
第三级是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
这是由地方执法大队,特别是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地方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来开展的这种工作。
这部分工作目前是整个重点排放单位数据管理中,相对薄弱的环节,也是我们需要发力的环节,也急需要有数据数字技术的支持。
部本级的就是生态环境部的相关的工作,但生态环境部是包括出所有的,整个这种场景下的碳排放管理或者碳排放数据管理的规则,技术体系以及监管的要求等,以上是我们现工作现状的一些介绍。
最后,我结合我自己的工作想法,有两个方面的想法跟大家共同探讨。
第一个是从to B 企业端。
的确有大量的企业正在面临着信息化、智能化和建立碳排放数据库的难题。
未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并不仅仅只是国家层面的工作,未来一定会被分解到行业里或区域里去。
所以重点排放单位应该要朝着信息化、智能化数据库这个方向去强化市场数据的采集与决策。
第二个是从 to G政府端。
对于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管理角色而言,需要建立大数据的分析预警监管系统,用一些数字模型管理碳排放数据,建立起地方政府以及国家级别的大数据分析预警监管系统。
最后通过预警系统实现跨部门的联合监管和信用监管,从而推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真正落地。
来源
百家号
作者
首席数智官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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